法律求助``~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28 12:36:05
甲向乙签了2年的房租合同原房租是800元/月,因门面需要,把卷匝门向外挪了3公分,把老式的木头窗户换得比较好点的样式,乙是房东,他以改变了原房体设施为由要求加房租,合同上写了不得改变房体设施,但没写怎么赔偿和约束!

想问你们~~乙用权力加房租吗~!甲因怎么赔偿乙损失!
改变房体的钱都是由甲方全额出完``~~

合同中有约定房屋不允许改变主体结构还是任何地方都不得改变?
根据合同的约定,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。对房屋的改良行为是否损害了房屋的原有价值,没有损害的,不需要赔偿的。
甲在房屋上的改良行为是否经过了乙方同意,同意的话按添附原则来处理,没有经乙方同意的,根据具体清况来决定归属。

根据lz的表达,是甲更改的门面和支付的费用吧????

如果是这样,乙是没有权利要求加房租的。。。

甲可以对乙反映,如果乙不满意,甲可以在租赁期满后把卷砸门挪回三公分就算恢复原状了。。。而把老式的木头窗户换得比较好点的样式,如果老式的木头窗户没有较好点的样式的价值高的话,一般也不用赔偿。。。

乙方完全是在找事,可能觉得租便宜了。
甲方对原房体的改动非但没有侵害到乙方的利益,反而有利于乙方,这种情况下还要求加租,是没有道理的。建议从新协商,订立补充协议。

没有,因为合同已经约定,乙修缮房屋是他的自愿行为